交通安全进校园 和谐文明千万家 —-廉江市吉水镇中心学校2024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Chen—小佳
创建于2024-03-19
阅读 207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杜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吉水镇中心学校于3月19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出席此次活动的领导有:交警河唇中队的李文队长、吉水镇中心学校党总支部副书记、校长李声军、吉水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宋秋红、吉水镇中心学校副校长李海霞(挂职)、吉水镇中心学校教导处张锡强主任等。另外邀请部分家长代表。

删除 删除

     此次活动由李声军校长主持,共有四项议程。

一、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删除 删除

      活动中,李文队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常识,并结合我镇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家长、同学们解读戴头盔和系安全带在交通事故中所起到的作用,告诫“准”驾驶员在驾乘电动车和机动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叮嘱同学们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培养良好的出行习惯。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交警同志还向家长们分发了交通安全宣传册,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理念,不断提高家长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让“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成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环境。

二、教师代表发言

删除 删除

     第二项议程,本校叶明娜老师作代表作交通安全发言。

     生命既宝贵又脆弱,我们出门在外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珍爱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在此,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教育职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三、学生代表发言

删除 删除

     第三项议程,五年级三班的刘沛沛同学作代表作交通安全发言。

     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随意横穿公路,不在公路玩耍,不骑自行车和机动车上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经常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提醒家长不违章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争做守法好学生,从小养成交通规则好习惯。

四、家长代表发言

删除 删除

    第四项议程,四年级一班钟春艾家长代表作交通安全发言。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履行孩子交通安全教育职责,要求孩子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删除 删除

      吉水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宋秋红感谢李队长给同学们带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希望同学们能从本次讲座中关注道路交通安全、重视交通安全,并借此活动写一篇心得体会。

删除 删除

    最后,李声军校长作重要讲话:交通安全很重要,时刻牢记保平安。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珍视安全,珍爱生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共同努力!同时也强调学生反省自己的交通行为。1.是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2.是否有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行为;3.是否乘坐超载、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4.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是否佩戴安全头盔。

删除 删除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交通安全宣传报中观看警示教育图片,围绕无信号灯过马路、安全乘车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向同学们展示闯红灯、随意横穿公路、未佩戴安全头盔乘坐电动车等行为的危害性,普及安全通过斑马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知识。

删除 删除

      李文队长也来到家长代表团中,劝导家长们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好头盔,树立好榜样,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家长。倡导与孩子一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效果。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通过此次进校园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更提高了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把交通安全常识通过“大手拉小手”的方式送进了千家万户,让学生成为交通安全的传播小使者。

01:26




图/文:陈佳

校对:宋秋红、李海霞

审核:李声军

阅读 207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