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开展“我以我心爱长治,我以我行践文明”《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试行两周年集中宣传周活动

文明平顺
创建于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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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法治手段助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居民文明习惯养成,持续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在《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两周年之际,6 月 25 日, 平顺县开展“我以我心爱长治,我以我行践文明”《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试行两周年集中宣传周活动。

       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沁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英。活动现场,热闹非凡,文明委成员单位向群众发放《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500余份,并现场讲解《条例》的具体要求与内容,并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条例,积极践行条例,拒绝不文明行为。刘沁梅要求各单位强化条例内容宣传,教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讲文明话,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种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资料1000余份,出动志愿者100余人。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过往群众纷纷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要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坚决告别陋习,做文明平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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