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建文明城市

崇德向善
创建于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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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学习宣传贯彻《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县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自觉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在《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之际,中共长子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组织全县11个文明实践所、各级文明单位开展《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让《条例》在广大市民中间入耳、入脑、入心,长子融媒体中心录制了《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声版,通过公众号广泛传播推广。同时,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各级文明单位、宾馆、超市、银行网点、车站、公交站台等场所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展示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在社区、公园、广场、超市等人流量大地方,广大志愿者通过文艺展演、版面宣传、发放资料、有奖问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群众树立知法守法、文明养犬、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施工、文明健康良好习惯,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本次宣传活动,向市民共计发放宣传册、宣传页5000余份,全面提升了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展示了美丽长子良好形象,营造了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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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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