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市局党组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部署,确保我市渔船安全生产,2024年1月2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与渔政行政执法大队在八所中心渔港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登船检查渔船安全配套设施,主要针对渔船配备的救生衣、救生圈、信号灯、灭火器等设备以及北斗正常使用情况。
加强宣传普法工作,登船入户对渔民面对面进行宣传普法,严禁“抢风头赶风尾”等违规出海危险作业行为。
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要求立即整改,严禁“带病”渔船出海作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下一步继续加大我市渔港、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