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节前渔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渔船在重要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与渔政执法大队联合省渔业监察总队在八所中心渔港联合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1月30日,东方市综合执法局渔政执法人员联合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对八所中心渔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了渔船适航情况及渔港安全保障情况,实地检查了渔港内渔船的情况,并以登船入户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法工作,执法人员耐心给渔民群众讲解安全防护知识,安全无小事,提醒渔民群众时刻做好预防,杜绝渔船“带病”出海作业。
2月5日,海洋与渔政大队在八所中心渔港现场检查渔船船体情况,船上的通导设备、救生设备和消防水泵等安全设施,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进行责令整改,现场责令改正,在适航状态下后可出海作业。
此次检查工作确保渔船渔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更进一步做好预防,减少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保障,关系到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渔业经济良性发展、社会稳定。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实抓细各项安全措施,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确保渔船渔民平平安安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