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资助精准度,增强家长朋友们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到助学待遇,促进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规范、精准、高效实施,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解决实际问题,现将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




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
二级幼儿园700元/生•学年。


申请流程
普惠性政策,不用提交任何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对象主要包括: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学生(幼儿)。
5.烈士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
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7.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活幼儿,同时具备以上几个条件按顺序优先选择申请认定。


资助标准
750元·生/学年


申请流程
幼儿家长向所在班级提供申请材料,由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后,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审核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资助金。
咨询电话
电话: 029-89108147
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编辑: 纪多义
初审: 王婷婷
复审: 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