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们:
不知不觉,寒假即将结束。开学在即,新学期,新目标,相信家长、孩子们和老师一样,充满了期待。为了确保本学期课后服务工作平安、有序开展,请您仔细阅读,悉知以下内容。



基本原则


校内课后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共同监管”的原则。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学校提供“学生自愿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书”,家长、学生自愿填写申请书,缴费报名。


组织实施


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一至六年级在校就读学生。


服务时间:本校课后服务时间每周五天,即周一至周五,按照目前本校教学作息时间,本校课后服务试行期间开展时间定为周一至周五放学后至18:30。(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内容: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等推行4+1 校内课后服务模式。即一周安排4天给学生做作业或自主阅读,安排1天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学生的影片等)。


服务方式:课后服务的具体开展,以学校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为主体。学校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对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收费标准

根据《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来发改价格〔2022〕6号)及《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2024年春季学期法定工作日天数情况,我校在2024年春季学期按4.5个月预收课后服务费,即2024年春季学期按495元/生收取。

温馨提示

一、课后服务期间请家长认真遵循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做到不进入校园影响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如子女因个人或家庭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校内课后服务活动,请家长事前通过电话或当面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做到不私自缺席或无故不参加正常课后服务活动。
三、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确保学有所长、学有所得。
四、活动结束后请家长按时、安全地将孩子接回家。


文字、编辑:覃春梅
一审:徐晓
终审:冯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