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
教育资助,助你成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教育扶贫,事关国家未来的人才结构,事关国家的发展前途。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有“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进行生活补助。
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资助比例: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6%左右。
(四)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教育资助申报时间:
请家长在开学初一周内填好申报表并上报给本班教师。
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资助评选条件的幼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2.班级评议。由班主任查实上报学校评审小组。
3.评选小组审查。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上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
4.公示。在全园范围内公示学前教育受资助幼儿名单,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新的学期我校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相关资助政策,确保这一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把关爱送给需要的孩子们和家庭,让学生及家长深切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