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双减”政策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教育部“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教〔2019〕11号)、达州市委市政府《加快全市教育发展九条措施》(达市委办发〔2017〕56号)、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达市教〔2022〕160号)、开江县教科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教科发〔2018〕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开教科发〔2019〕76号)和《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和管理的通知》(开江发改〔2022〕4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家长未到下班时间接孩子难及无人照顾和管理的实际困难,通过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为学生拓宽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自愿选择、定时服务、全面发展、强化能力。学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对不愿意参加的不作强行要求;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开展针对性的课后辅导、体质健康锻练和其它拓展训练及兴趣活动;服务期间不讲授教材上的新课程。
二、服务对象
在家长和学生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
三、时间安排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正常教学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下午放学后两小时。如因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教学日为准。
四、服务费用
根据等价有偿,确保运转的原则,学校根据开江发改[2022]47号文件收取包含管理、水电、场地设施设备维护、耗材、服务教师工资等在内的课后服务费120元/月/生。
五、服务管理
课后服务期间,学校提供安全的服务场所、器材和健康适宜的服务内容。家长或监护人须同意学校参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并同意学校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时可以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双方共同进行教育。对严重违纪且屡教不改的,学校可拒绝家长或监护人子女继续参与课后服务活动。
六、安全要求
1.服务期间,校内安全责任由学校组织相关领导、服务教师、门卫,巡查人员等负责;学生离开校门后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体质异常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提前告知学校;有生病或特殊事情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家长应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观察、查明去向,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七、参与程序
家长充分阅读、理解本告知书后,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自愿决定是否参与课后服务活动。通过班级群下发的电子填报二维码参与课程。本期预计开设课程如下(根据填报人数调整):


手工课




舞蹈课
书法课


篮球课
篮球课
数学思维课


五子棋课



英语课
乒乓球课


乒乓球课


象棋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