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新圩镇元洞小学
创建于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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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应尽监护教育之责,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

1.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2.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3.接送孩子时,要让孩子戴好安全头盔或系好安全带;

4.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驾醉驾、不超员超速、不逆向、遵照交通规则;

5.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6.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7.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8.需跨205国道接送孩子的家长,须确保主道上安全才可通过,切勿急闯横跨,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用私家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按要求统一到学校南门停车场接送,保障正大门的秩序和安全。

二、学生要遵纪守法  

未满 12 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 16 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三、社会要共治共建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元洞小学 

                                二〇二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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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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