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青海省阜阳商会
创建于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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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会员:

       诚信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关系的桥梁纽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唱响“共筑诚信•共享安全”主题,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时值第42个“3•15” 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向全体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诚信为本。守法规、讲信用、践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依法文明经营。产品或服务宣传真实、全面,合理定价、明码标价,杜绝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和消费陷阱,保护消费者隐私,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信誉,赢得消费者信任。

      二、品质至上。秉承工匠精神,坚守良心底线,杜绝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最大限度降低产品或服务消费风险,提供符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原则的产品或服务,不断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三、创优环境。发挥主体作用,恪守行业自律,公平有序竞争,不利用垄断或优势地位设定、强制他人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以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共同营造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的良好环境。

       四、担当责任。加强内部管控,完善标准体系,重视售后服务,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回应消费者的关切和诉求。主动承担经营者主体责任,直面争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解工作,公正及时解决消费争议。

                 青海省阜阳(安徽)商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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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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