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从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做起——板桥中心学校板桥小学法治教育活动

创建于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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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3月20日下午,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与板桥小学联合举办了“预防校园欺凌,从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做起”的法治宣讲活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庭长朱玲同志,板桥中心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张兴富同志,板桥中心学校党总支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赵志学同志,板桥小学校长胡晓刚同志,板桥小学副校长吴琼梅同志出席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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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板桥中心学校副书记张兴富同志为受聘为板桥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朱玲同志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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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接着,由板桥法庭庭长、板桥小学法治副校长朱玲同志为师生们带来法治讲座,朱庭长用生动的语言、具体的案例,从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绘声绘色地进行了法治知识的宣讲。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中,教育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孩子们兴趣浓厚,初步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也明白了遵法、守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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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板桥小学副校长孟兵同志对此次活动做总结,希望同学们对照刚才讲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革除不良习惯,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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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引导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他们能够知敬畏、守底线,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守法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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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六年级组全体教师

初      审:吴琼梅    孟兵

终      审:胡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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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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