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清明节和“三月三”即将来临之际,为了让您提前做好规划,与孩子一起度过一个充实而又平安的假期,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放假时间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们做好孩子假期的监护和家庭教育工作。


放假安排


一、清明节放假:
4月4日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3天。
4月7日(星期日)调休,返校上课。
二、壮族“三月三”放假:
4月11日至4月14日(星期日)放假4天。
4月15日(星期一)返校上课。


假期安全


一、文明祭祖防火灾



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期,家长带孩子祭扫时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燃烧纸钱香烛,更不要在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乱扔烟头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防溺水安全



天气逐渐炎热,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假期里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两会”:
“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两会”:一会,发现学生在危险水域抓鱼、玩耍、游泳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二会,发现有人溺水会向周围的成年人呼救或拨打 110 求救。
确保学生外出家长“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

三、交通安全



1. 教育孩子外出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翻越隔离栏;要根据红绿灯的指示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路上行走,要注意来往车辆,不低头看手机或听音乐。
2. 未满12岁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得随意让孩子私自扫码骑“小黄车”、“小绿车”上路。儿童玩滑板、骑平衡车时,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具,且禁止上路行驶。

四、饮食安全



1. 踏青祭扫时,提醒孩子不采摘、捡拾不熟悉的野生菌、野菜、野果食用,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2. 教育孩子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3. 教育孩子合理膳食,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和饮用水卫生,讲卫生、勤洗手。

五、传染病防护



清明假期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请家长根据流行病、传染病的特点,做好各种疾病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咽痛、出红疹等症状,请您尽快带孩子到正规医院就医,若被确诊为传染病病例,要马上告知班主任。

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



控制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不沉迷网络游戏,不能随便向别人发红包、转账;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七、心理健康教育


1.家长要关注孩子居家时的反常行为和心理变化,通过多种方式消除孩子的焦虑、郁闷、压抑、恐惧心理。
2.安排好假期生活,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合理的假期作息时间表。
3.家长给予孩子高质量的陪伴,引导孩子放松心情。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做家务、搞卫生、体育锻炼等,让孩子体会当下生活的乐趣。

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而充实的假期,共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单位:宜州区石别镇中心小学
主审:覃宝建
主编:刘佳、韦年华、韦瑶
核稿:张玲玲、阮恒汝、罗丽娟
作者:韦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