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各位老师: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确保廉洁过节,现作出如下提醒。
一、各位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 则》,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要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二、倡导文明健康的祭祀,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安全文明、绿色环保的祭扫方式追思先辈、缅怀先贤。
三、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 访友等活动;严禁酒后驾车。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钱 物、宴请、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林区焚烧祭祀物品;严禁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酒后值班或值班电话不 通畅等情况。
希望各位老师严守廉洁纪律和师德师风要求,清廉过节,平安过节。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港湾路小学党支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