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及湛教办《2023》3号文件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综合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教育厅《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经认真核算实际运作成本,广东南方海谷海洋产业孵化中心研学实践基地开展1天研学社会实践活动,据实收取费用共178元/人。
二、出发时间与地点:2024年4月19日湛江南方海谷海洋产业孵化中心研学实践基地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研学社会实践时需带水杯、雨伞。
2.禁止携带贵重物品、游戏机、手机、刀具等物品,如携带上交教官统一保管。
3.提供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意外险使用)
4.各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前,要认真调查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患有心血管病、肝脏疾病、哮喘病、癫痫病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和患有流感、风疹、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状态异常的学生,报经学校批准,可请假不参加实践
活动。学生身体如有上述疾病应在进入基地前告 扫码
知基地,以防发病或发病时延误救治。学生没有 支付
告知基地本身有潜在疾病或已经告知但学生是在非剧烈活动中突发,或偶然发生疾病,其后果自负,基地应尽快把学员送往就近医院就医。学生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意外伤害,基地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积极配合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回 执(请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交给学校)
|班级: 学生名字: 联系电话:
证号码:
学实践教育活动 同意: 家长签名: 日期:
自愿参加选项 不同意: 家长签名: 日期:
注:家长可自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签名后请把回执给学生带回学校交给班主任,方便活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