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邯郸市永年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佩山,副主任李启洲、牛润美、苏彦忠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政府副区长董红坤,区监委四级调研员梁建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社增,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维中列席会议,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佩山主持。按照会议议程,第一议题学了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设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对区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部分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备案,批准了区政府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最后,郑佩山主任作了讲话。
郑佩山主任强调,一要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学习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要严格规范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要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要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全力保障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稳定运转和高效履职。四要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全区医疗资源共享,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五要深入开展人大系统联动监督,聚焦省人大一个《条例》、三个领域联动监督和市人大优化营商环境“邯郸办事不用跑”专项监督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联动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在我区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彦忠同志领学习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区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薛华江同志作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焦波同志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2024年财政预算方案的报告。
区卫健局梁豹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邯郸市永年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
(2024年5月2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李启洲、焦猛刚辞去永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
决定接受李洪魁辞去永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
报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永年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5月2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伟强同志为永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小康同志为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焦 波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魏世钊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梁 豹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江峰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洪魁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栗树军同志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永辉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英杰同志的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马创科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江峰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魏世钊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邯郸市永年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5月2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建伟同志为区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广杰同志为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存山同志为区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晓梅同志为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 举同志为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薛华江同志的区人大法制室主任职务;
杨建伟同志的区人大财经室主任职务;
刘广杰同志的区人大代表室主任职务;
王存山同志的区人大财经室副主任职务;
李晓梅同志的区人大代表室副主任职务;
吴 举同志的区人大代表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