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违办、县城建中心本着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态度,从预防、发现、制止、整治等环节层层入手,严格落实动态巡查、两违联审机制,确保“两违“治理工作见真章,落实效。5月以来,共进行两违联审86家次,拆除“两违”建筑3处, 拆违面积52.5平方米,腾出面积100余平方米。


5月15日拔口伐木场历史违建拆除照片

5月25日林业新村新增违建拆除照片



5月30日上坪路新增违建拆除照片



下一步,县两违法办、县城建中心将持续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违”行为,打早打小,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营造“两违”整治的良好氛围。


什么是两违联审?


依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有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我县于2023年5月正式启用两违联审制度。


城区违法建设举报电话:0598-5322616


编辑:邓华平、李嘉莉
审核:雷发根
复审: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