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每个学生平等 接受教育的权利,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面推 进教育公平公正,营造健康有序、平等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按 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发布招生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校学区常住户口或在我校学区居住且符合在我校学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学区划分
兴隆大道和原青中公路以北、检察院东路以西。
报名条件
一、固定住房。
监护人(仅限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所属学区内拥有监护人本人固定住房的,需上传《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动迁协议书或购房所有手续(含购房贷款还 款流水票据),产权达100%,并已实际入住。因个别小区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监护人需上传购房合同、购房票据、电费、水费票据。房屋持有人(监护人)要与新生本人同一户籍,如果新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需上传房地产服务中心提供的父母在县城无房证明。
二、租房。
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居住的,报名时需上传户口、《租房 协议》、房主的《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原件、水电费收据、监护人在县城的务工证明。
报名时间
青冈县招生系统报名时间是6月11号--6月30号,家长网上报名,逾期或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形式
以上佐证材料需原件电子版上传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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