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阳区新圩镇元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新圩镇元洞小学
创建于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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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依据《关于印发〈2025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惠阳教通〔2023〕32号)和《2025年惠阳区新圩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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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 “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 “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5年新圩镇元洞小学招生工作小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中层干部、骨干教师。

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

三、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计划招收2个班90人。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必须是 2019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年满 6 周岁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儿童。

五、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学位申请批次及条件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为新圩镇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监护人无学区内房产;

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为新圩镇集体户。

第五批:符合以下(1)或(2)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镇外惠阳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所在学区不动产权证(房产须为住宅性质且产权≥50%);②监护人在申请学校所在学区就业或投资(需提供学区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营业执照)。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所在学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需覆盖2025年5月;对已申请办理但尚未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在有效期内且开具时间在2025年5月及之前的居住证受理纸质或电子回执申请。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须提供学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或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营业执照。②监护人已参保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且2025年5月处于在缴状态。

注明: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申请条件及录取办法参照《2025年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办法》(附件3)执行。

2.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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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需材料 

(1)第一、二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及出生证;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房屋产权证。   

(2)第三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          

(3)第四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或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惠阳区营业执照。  

(4)第五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

4.办理程序 

(1)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申请,学区划分参照《2025年新圩镇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分布图》执行。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

第四批请选择申报监护人基本养老保险或居住证地址或营业执照所在学区的学校。若不能提供监护人基本养老保险或居住证凭证或营业执照的,请到新圩镇中心小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入读公办学校。  

第五批请选择申报监护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的,请选择申报基本养老保险或房产地址或营业执照所在学区的学校。

(2)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3)录取办法。  

第一至四批录取办法:  

依批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若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积分办法及所需材料参照《2025年第一至四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项目》(附件1)。若同批次积分相同时,则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本址时间先后录取。  

符合第一至四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五批录取办法:  

学校录取完第一至四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后(含有需要统筹调配的户籍生),剩余学位按照“一校一学区”原则全部用于第五批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及申请材料参照《2025年第五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项目》(附件2)。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①首轮录取。申请人须在所属学区内的学校申请学位,教育部门依据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若总积分相同,则按住房保障→稳定居住→养老保险→投资纳税→加分项目顺序进行比较,单项高分者优先录取;如总积分和所有单项积分都相同,则摇号录取(下同)。

②补录填报。首轮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未录满的学校剩余学位信息。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者,可从新圩镇未录满学校中,通过“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选择填报两所学校作为补录志愿(平行志愿)。

③补录规则。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补录。积分入学系统按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先看第1名的志愿,按照第1名填报的两个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待第1名安排学位后,再进行第2名的录取,按照第2名填报的两个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各校完成积分入学招生计划。

补录结束后,仍未被录取者,家长需选择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4)结果公示。各学校将审核结果、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5)领取入学告知书。各学校通知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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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前四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相关房产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5月31日及之前。

(二)确实无法提供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新圩镇中心小学备案登记,由新圩镇中心小学协调处理。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资料为以下任一种,且要求是面积为40m2以上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个人协议上的相关记载或说明不作为依据。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资料。2.特殊住房:①属于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确认资料。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由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确认资料,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确认资料。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资料。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相关住房证明资料及水或电开户证明、近六个月水或电的缴费发票。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应提供所住集体宿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资料。⑥属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未能办出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及水电开户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须在本镇街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不动产在抵押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五)不接收已经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学生。

(六)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七、本方案由元洞小学负责解释。

新圩镇元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597878、监督电话:3333390。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元洞小学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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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丽萍

一审:教导处

二审:李丽霞

终审:曾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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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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