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依旧是一个严重问题,它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也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6月19日上午,我校邀请了海南业茂律师事务所曾昭云律师来为学生开展了一场拒绝校园欺凌主题讲座,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什么是校园欺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曾律师为学生举例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下:肢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以上等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并非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如身心受到伤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酷的观望者,不当沉默的被害者;与人交往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到“与人为善”;要学会正确处理同学间的小摩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案例分析
近期,通过网络,我们能了解到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曾律师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欺凌行为的成因、过程和后果,并且强调了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谣言止于智者
曾律师强调,当你被其他同学欺负时,你要勇敢反击;如果对方太强势,你就要寻求帮助,要让欺负你的人得到相应的处罚。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不做受害者:
- 不携带过多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财物。
- 前往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
-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身体素质训练。
2.不做欺凌者:
- 意识到欺凌行为的不道德和无能表现。
- 学会通过合理方法解决问题,学会宽容。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 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 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为何学生群体更容易触犯这个罪名?
1、缺乏社会阅历,容易被一些“卡头”忽悠,从而成为“工具人”;
2、没有收入来源,容易被“卡头”们发布的兼职广告所诱惑,发展成为“卡农”;
3、法律意识浅薄,没有意识到实施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四个不轻信”
1、不轻信任何宣传收费破解防沉迷系统的消息,不与陌生人私下交易,不随意进行转账充值等操作;
2、不轻信“免费领取”“大额返利”等说辞,对方提到转账时需提高警惕;
3、不轻信网络上所谓“无门槛”“高收益”的兼职广告,要求先付款后入职皆是骗局;
4、不轻信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被拉入陌生群时应立即退群。


校园欺凌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和未来。让我们携手共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让我们对校园欺凌说“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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