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兜牢民生保障 增进群众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市民政局、市残联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枣庄对于残疾人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有扶残助学金、励志助学金扶持,最高可领10000元。
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鲁残联发〔2020〕20号)、《枣庄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暂行办法》(枣残联〔2011〕63号)等文件规定,对于残疾人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有扶残助学、励志助学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对于新升入高中或中专的残疾学生,新考入大中专院校、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的学生,可以享受扶残助学金政策。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残疾学生高中1000元、中专2500元,考入大中专院校低保残疾人家庭的学生1500元。
二是对于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可以享受励志助学金政策。助学金发放标准为: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残疾人学生须具有枣庄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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