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风运河、红花路以北,箕城路以西,北华路以南(不含唐宋岗),红花路与教育大道转盘以东。


二、小学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我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有城区户籍,城区有房且有房产证的主要审核:
1.房产证(属城区老居民户的也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证)及复印件;
2.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
4.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有城区户籍,城区有房但无房产证、土地证、宅基证的主要审核:
1.有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及复印件;
2.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
4.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近3个月水、电费缴费发票及复印件;6.提供近3个月宽带上网费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卫生费发票、近期天然气缴费发票其中至少一项及复印件。
(三)属我县户籍,但户籍不在城区的常住城区经商户子女的主要审核: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至少与父母一方信息一致的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3个月以上的交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及复印件;
4.若父母双方未在一个户口本且经商营业执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还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及复印件;6.现居住房屋近6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及复印件;
7.提供近6个月的宽带上网费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卫生费发票、天然气缴费发票其中至少一项及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属我县户籍,但户籍不在城区的常住城区务工子女的主要审核: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正式务工劳务合同及复印件;
4.若父母双方未在一个户口本且务工合同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还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及复印件;6.现居住房屋近6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及复印件;
7.提供近6个月的宽带上网费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卫生费发票、天然气缴费发票其中至少一项及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五)非西华县户籍,到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居住)证及复印件;
3.父母务工的就业证明;按照学区划分在其居住地相对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就近入学。如学位已满,则到学位空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
(六)城区拆迁户子女:
原则上一律在安置地所在学校就读,如确因无安置房而租赁房屋居住在城区的,须提供由乡镇政府、办事处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租房时间应与拆迁安置时间基本一致)、租赁房屋业主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七)特殊群体入学
1.在县境内服役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城区内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优先入学。
2.城区内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城区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予以解决。
3.城区涉及政府征地拆迁户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拆迁户提供相关合法拆迁手续证明,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4.城区内招商引资人员及企业员工的子女入学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5.城区内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入学优先安排。
6.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送教为主,由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或县特教学校指导其所在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7.其他特殊学生就读安排,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15日。
一年级注册网址及注册要求网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一、在招生系统中注册学生信息时:
1、务必上传学生照片。
2、监护人必须要有两人。
3、证件类型必须选择“居民身份证”,不要出现“户口簿”
4、就读学校名称:选择“西华县箕子台办事处明德小学”
二、家长按照要求上传材料要清晰、规范。
三、必须按照网上报名的时间点进行网上报名,不按照时间点进行注册,学校将不予审核。
1.网上报名:(8月1日-15日)
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2.学校审核:(8月1日-8月20日) 学校会对每一个报名登记学生的材料逐一认真审核或上门家访认定,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名单公示:(8月25日之前) 学校将已审核认定、符合本学校生源就读条件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日期进行公示。已报名但却没有公示的学生,说明未被我校录取,请及时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4.阳光分班(8月29日之前)
5、如有问题可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宋主任:15039432982
王校长:1394996852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3:00——6:30


一年级报名咨询群:


审核:任冬梅
编辑:李幸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