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湖乡纪刘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通知

刘菲
创建于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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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一年级(2024年秋季)新生家长朋友:

     根据《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阳教发〔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洋湖乡纪刘小学实际情况,现将洋湖乡纪刘小学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招生范围

洋湖乡三陈村、洋湖乡付强庄村、洋湖乡王陶户村、洋湖乡东肖村、洋湖乡西孙村、洋湖乡姚家堡村、洋湖乡东崔村、洋湖乡纪刘村、洋湖乡郝张村、闫辛庄村、洋湖乡堤口刘村、洋湖乡青石堆村、洋湖乡河南吴村、洋湖乡小木庄村、洋湖乡香马李村、洋湖乡尹庙村

二、招生工作程序

     报名时间:7月23日—25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使用电脑(https://bzywjy.com/#/index)进入“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填写学生报名信息并提交,完成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温馨提示:阳信户籍人口为本地户籍,非阳信户籍人口为非本地户籍。请各位家长认真学习操作手册后进行报名,避免填写错误。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小学一年级:小学初始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准。

    1.常住居民子女:    

①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学校服务区内常住户籍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和住房地址一致。    

②在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合法住房,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购买二手住房的,须过户1年以上(含1年)。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    随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可申请到我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少年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符合下列条件,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条件,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6月30日。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若需上传材料注意事项:    

 户口簿:只需上传户主页、入学儿童页和索引页(索引页指包含所有家庭成员的那一页)。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登记办理日期和编号首页”、“详细信息页”、“附记页”,三页齐全。     

上传材料页面的照片必须拍清楚、齐全,照片上的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单页拍照上传,不要拼图)。

四、重要提醒

1.所有报名、审核提交的信息、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有关网上报名材料等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审核,若存在弄虚作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等由本人自负。     

2.不能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3.咨询电话与咨询时间:   咨询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因正处假期,非公布时间拨打电话若无法接通时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18464267596 刘老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该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阳信县洋湖乡纪刘小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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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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