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宁静与繁华切换自如,静听岁月悠长,在时间的光影里,邂逅成长
这里,青春的名义,由你定义,你尽管施展才能,挥洒梦想从校园走向校外
这里,书香浸染,人文菁华,尽显风姿。这里很大,大到可以百花齐放。这里很小,每个人都可以是主角
在这里,你是一个新生也将是一次新生,我们的校园将以筑梦者的光芒照亮新一代追梦者的青春


学校简介


喀什市乃镇12村小学位于乃则尔巴格镇13村8组173号,学校始建于2009年是一所走读学校。学校现有三个年级,共设有10个教学班,教职员工总数为32人,其中专任教师23人,厨师5人,保安4人,在校学生人数为507名。
从办学到现在,学校在各位老师矜矜业业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能力也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以集团化教学理念为核心,以生本教学改革为抓手,以打造静雅书香校园为契机,以大力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目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通过集团帮扶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打造学校品牌,提升学校品位,努力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攀升,力争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方式


学校安排专人到乃则尔巴格镇12村(喀萨甫买里村)、乃则尔巴格镇13村(布恰村)社区采取现场审核报名信息的方式展开招生




3、适龄儿童类型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2类:学区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3-Ⅰ类落户一年及以上、3-Ⅱ类落户一年以下)
第4类:学区范围内随迁人员子女(4-Ⅰ类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4-Ⅱ类租房未满6个月)。
提示:以上四类适龄儿童均以父母或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




4、招生程序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若学区范围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招生计划,按照以下程序依次招生:
1.符合第1类至第2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学校可依据学位情况依次招收。
2.符合第3类至第4类的适龄儿童,学校在招完第1至第2类学生后,有剩余学位时,由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情况及适龄儿童类型依次开展招生(一是若3-Ⅰ类适龄儿童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数时,3-Ⅰ类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并根据剩余学位数招收3-Ⅱ类适龄儿童;二是若3-Ⅰ类适龄儿童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不再招收3-Ⅱ类和第4类适龄儿童;三是若第3类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完还有剩余学位时,根据剩余学位数依次招收4-Ⅰ、4-Ⅱ类适龄儿童)。




5、提交材料


1、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居住证或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的租房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和社区开具的现居住人员证明)
3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4、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5、疫苗接种证复印件




6、招生时间


8月15日至26日,具体如下:
1、8月15日至18日:学校安排专人到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2、13村村委会进行现场登记报名信息,完成初审。
2、8月19日至20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适龄儿童按类型依次招生,完成报名学生信息审核。招生过程中有必要时可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3、8月21日:完成适龄儿童最终入学审核确认。
4、8月22日至23日:向社会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8月26日:学生正式上课。




7、招生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凡在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其真实家庭住址,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凡适龄儿童家庭有多处住房的,根据其现入住的家庭住址报名,不得多校重复报名。对已入学注册学籍且重复报名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并劝其返回原学校就读。
4、到入学年龄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的,可申请延缓一年,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喀什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提交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2017年9月1日前出生已年满7岁且2023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再次申请延缓入学。




二、学区划分


详见《喀什市2024年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三、转学事宜


1、转学规定




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适龄儿童不得随意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适龄儿童和休学期间适龄儿童一般不允许转学。


2、转学时间




转学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9月6日(工作日期间),由学校在校门口设立转学咨询点,安排专人解答群众疑问,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提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4、转学程序




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受理。若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学校将学生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置到其他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18139361885
联系人:阿老师 19809042000


责任编辑:谢渭玮
审 核:徐楠
编 辑:吴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