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依据《2024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上饶市第十五小学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时间安排
8月6日-9日 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窗口 或江西政务服务网线上登记信息
8月9日-10日 学校审核
8月11日-12日联办单位审核
8月13日-18日 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8月15日 上报均衡编班方案
8月30日 预录学生携带户口本报到注册
9月1日 正式开学


招生办法
1.招生实行按“户口 +实际住址”划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具体划分范围按照《2024年信州区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执行。
2.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信州区就学一件事” 窗口或江西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入学报名需验审的材料详见《2024年信州区中小学招生各类生源需验审的材料》。
4.城区有户类生源未能在公告报名时限内在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报名登记的,只能参加统一补报,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入学。
详情点击链接查阅,录取办法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网上报名指南
👆操作流程通过点击上方链接查看,如仍有操作问题情况,可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报名系统8月6日正式启动,试行期间填报内容将被清空,请于8月6日后重新填报,并注意填报截止日期,实时关注审核情况。)


学区范围
十五小 紫阳大道以东的茶圣路以北,双号46号以后的带湖路以东,三清山大道以西,广信区王家坝以南的区域。
江南商贸城,永隆城市广场、春天小区(原米兰春天),目鱼山庄,绿景家园,融晖城,沽塘村村民子女,凤凰家园,中粮广场,紫阳公寓,香樟花园、恒隆广场,紫阳名邸,越都公寓,华夏东苑、吉阳首府、正合大厦、鸿运楼、日新家园等;
1.永隆城市广场、米兰春天小区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十五小或陆羽小学。
2.紫阳公寓,香樟花园、恒隆广场,紫阳名邸,越都公寓,华夏东苑、吉阳首府、正合大厦、鸿运楼小区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十五小或稼轩小学。


生源分类
第一类 城区有户类(依序录取)

(1)户房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户房不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但与其父母房产地址不符合的,按其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3)户房随祖辈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及其父亲或母亲随祖辈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名下在城区内均无住房(含尚未交付的期房),可按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就近入学。
(4)房产共有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 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间共有同一处房产, 其父母应占房产份额50%以上,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该房产所属学区入学。
(5)有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口无房者(户口迁入满三年,其父母无住房,且无祖辈可投靠的)。其与父母名下均无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住房的,按户籍地学区安排就学。户口迁入时间不足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类 政策优惠类

根据《关于印发<上饶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 号)、《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 7 —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才字〔2024〕4 号)、《上饶市人才激励政策十八条(修订)》(饶才发〔2022〕5 号)、《信州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操作细则(试行)》(饶信字〔2018〕25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4 号),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等人员子女享受政策优惠。


第三类 招商引资类

信州区范围内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子女。


第四类:非大陆户籍类

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及外籍人士子女。


第五类:工作调动类

非信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工作变动由区外调入、 考录、安置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暂无住房者。(自调动之日起两年内)


第六类 房屋拆迁类

拆迁户子女需按照《信州区中心城区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要求持有拆迁协议(拆迁户已安置的、有自有住房者除外)、拆迁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现居住地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三个月水电费流水单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或选择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通过报名。


第七类 无户有房类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已购商品房并实际入住者以及因楼盘烂尾等原因暂无法实际入住的,达到商品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的,其子女入学应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网签备案合同、户口本等材料,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房产地址所在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八类 随迁子女类

该类人员是指非信州区户籍且在信州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入学应选择居住地学校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上传以下入学申请材料: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满六个月的缴交证明(缴交养老保险的务工单位要求在信州区,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交,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交方式)、居住证、户口本等。
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应选择居住地学校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上传以下入学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须满六个月并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年报证明、居住证、户口本等。


各类生源验审需要的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1.商住楼、商铺、公寓、写字楼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生分配依据。
2.自2022年秋季学期始,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含自住和租赁情形),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被“学位限定”的生源纳入第八类招生。
3.入学申请材料除有特别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无房(含公租房、廉住房)认定时间、房产证件取得时间、社保缴交和取得营业执照截止时间均为当年招生文件发布之日。取得以上材料截止时间是6月30日。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多个报名类别,只能选择排列最前的类别提交登记材料。
4.入学报名需验审的材料详见《2024年信州区中小学招生各类生源需验审的材料》(附件4)。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户口本、房产证件等资料,一经查实,提交公安部门处理,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其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
5.招生录取按照以下类别依序实施,直至招录满额。各类别预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预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该类学生参与公开摇号获得学位,未摇中的及后面类别预审通过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转学事项
(一)转学对象
1.信州区城区户籍,符合我区入学年龄要求,现就读城区以外学校要求回城区学校就读者;
2.因工作调动由区外调入、考录、安置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到信州区城区范围内暂无住房者(自调动之日起两年内),子女符合我区入学年龄要求,需在信州区中小学就读者;
3.本区在校学生因当年城市拆迁需同城转学者;从 2000 人以上的大校额学校转出者。
非城区学校参照城区学校转学要求执行。
(二)转学流程
转学人员须在 8 月 10 日—12 日在赣服通上“就学一件事”窗口或江西政务服务网填写转学信息。转学生只能转学到有学位的学校。超出学位的转学人数则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要做好转学生的资格审核。


咨询事项
1、报名咨询地点:读山楼一楼一年级老师办公室
2、咨询热线:18770319301(林老师)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上饶市第十五小学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