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暖人心 受援群众送锦旗—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冬艳
创建于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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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9日,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收获了一份来自受援群众的锦旗。当天,邓某手捧一面书写着“言辞犀利辩之有道,法律援助照亮人心”的鲜红锦旗,走进了中心的大门,向工作人员表达了他深深的感激之情。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邓某对中心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中心在关键时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的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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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2日20时许,邓某与朋友小宇、曾某共三人在邓某的出租屋内一起吃饭喝酒,期间邓某喝了四两白酒和两瓶啤酒。喝酒结束后,邓某独自驾驶小型汽车回家,当车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中路五福雅苑路段时,遇到警方设卡检查,邓某酒精检测,测试结果109mg/100m1。据此,邓某被认定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追究刑责。

        我中心接到美兰区法院提供辩护通知后,指派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吴鹏飞律师担任邓某审判阶段的辩护人。检察院最后的量刑意见为3个月,罚金刑5000元。辩护人通过对案件材料以及证据的分析。从邓某的犯罪到案表现,悔罪认罪态度,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报案,以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辩护,最后法院判决邓某一个月拘役,罚金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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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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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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