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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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区实验中学(初中部)
2024年新生招生方案

创建于2024-08-01 阅读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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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规定,切实做好2024年新生招生工作,根据《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七年级12个班,计划招生600人。初中入学对象为年满12周岁的适龄少年。

四、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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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庄、南庄、侯家庄、史坊、岭后村户籍及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西华路以西、合意街以南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3.东南山、西南山社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4.中华西大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的购房家庭小学毕业生;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城区经商家庭子女;

7.潞华办户籍且自愿入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8.翟店镇、店上镇、史回镇、原合室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9.实验中学小学部可对口直升;

10.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15日—8月17日潞城区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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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均衡编班时间:根据教育局安排进行。

3.新生入学时间:8月29日下发入学通知,9月2日统一入学。

六、学生报名所需证件

1.所有学生报名时必需携带证件为:

(1)原就读小学毕业证;

(2)带有家庭编号的户口本首页、户主、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及学生须明确学生本人学籍号,以便注册登记;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知道毕业小学标识码。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

(1)须提供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外出就读证明;

(2)三个月以上的单位劳务合同。

3.城内购房家庭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

(1)与其家庭户口本姓名相同的房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含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购买合同》必须在房管局备案;

(2)已入住的相关物业证明(近期的水、暖、电等交费凭证)。

4.城内经商人员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工商营业执照。

5.部队家属及军烈属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提供驻潞所在部队的相关证件。

6.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证件。

7.划片内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另需携带证件为:提供残疾证或相关证明。

七、其它说明

1.新生所持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关证件、现家庭住址三者一致(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孩子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2.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通过辅助证明、入户调查等方式酌情据实处理。如发现证件弄虚作假者,一律退回证件,不予招收。

3.学校将严格做到坚持信息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温馨提示

1.自己需准备透明塑料档案袋(大小为可放A4纸规格),以备收集孩子的个人资料。

2.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若有延误学校将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报请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3.招生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4.咨询电话:宋老师 13994652561

                     冯老师 13453571796

                                潞城区实验中学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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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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