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规定,切实做好2024年新生招生工作,根据《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七年级12个班,计划招生600人。初中入学对象为年满12周岁的适龄少年。
四、招生范围
1.北庄、南庄、侯家庄、史坊、岭后村户籍及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西华路以西、合意街以南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3.东南山、西南山社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4.中华西大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的购房家庭小学毕业生;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城区经商家庭子女;
7.潞华办户籍且自愿入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8.翟店镇、店上镇、史回镇、原合室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9.实验中学小学部可对口直升;
10.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15日—8月17日潞城区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学楼。
2.均衡编班时间:根据教育局安排进行。
3.新生入学时间:8月29日下发入学通知,9月2日统一入学。
六、学生报名所需证件
1.所有学生报名时必需携带证件为:
(1)原就读小学毕业证;
(2)带有家庭编号的户口本首页、户主、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及学生须明确学生本人学籍号,以便注册登记;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知道毕业小学标识码。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
(1)须提供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外出就读证明;
(2)三个月以上的单位劳务合同。
3.城内购房家庭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
(1)与其家庭户口本姓名相同的房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含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购买合同》必须在房管局备案;
(2)已入住的相关物业证明(近期的水、暖、电等交费凭证)。
4.城内经商人员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工商营业执照。
5.部队家属及军烈属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提供驻潞所在部队的相关证件。
6.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子女另需携带证件为: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证件。
7.划片内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另需携带证件为:提供残疾证或相关证明。
七、其它说明
1.新生所持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关证件、现家庭住址三者一致(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孩子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2.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通过辅助证明、入户调查等方式酌情据实处理。如发现证件弄虚作假者,一律退回证件,不予招收。
3.学校将严格做到坚持信息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温馨提示
1.自己需准备透明塑料档案袋(大小为可放A4纸规格),以备收集孩子的个人资料。
2.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若有延误学校将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报请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3.招生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4.咨询电话:宋老师 13994652561
冯老师 13453571796
潞城区实验中学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