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山街道办事处草堰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创建于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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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南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函【2022】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汉山街道办事处草堰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要求,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进行。

       2.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校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3.班额规范原则。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指标体系》标准,小学一年级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按时登记原则。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者,视为自愿放弃在本学区就读。

学区范围

  汉山街道办事处草堰村、齐力村、高庄村、五丰村、安置区。

登记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属于草堰小学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登记类别

(一)登记材料

      1.第一类:监护人户籍和房产证均在学区内

       应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类:监护人为政策优待人员

       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证明公函(文件)和证件,以及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第三类:户籍未在学区内,但房产在学区内的进城随迁人员

       应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共同户口薄、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税务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南郑籍的购房者还需提供南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办理居住证的凭证。

      4.第四类:监护人为进城经营就业人员

        应提供户口薄、工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非南郑户籍的还需提供南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办理居住证的凭证。

(二)所提供材料的时间要求

       1.在学区内落户的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学生户籍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学生空挂户口者无效。     

       2.购房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需提供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认购缴费票据。    

       3.工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领取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   

       4.经商租住房屋合同签订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

登记时间

  2022年7月1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

  草堰小学西门门卫室

注意事项

  1.各位家长按公告要求,按时到校登记。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测体温,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提供印证材料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影响教育公平的行为,将报告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2.严禁已就读一年级学生重新参加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经发现退回原校就读。

       3.服务群众,加强监督。所有工作人员秉持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理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加强监督。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路途安全。登记时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4.本次招生工作,仅在学校指定地点设置报名登记处,未委托社会上任何人参与招生工作,请各位家长一定要谨防“学位贩子”,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殷老师:13093927582

李老师:13891670188

徐老师:17319671506

汉山街道办事处草堰小学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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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训:  童真      童趣      同乐

         校风:  宽容团结    协作奋进

         教风:  敬业爱生    求实争先

         学风:  乐学静思    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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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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