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崇文中学
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招生资料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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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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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生家长:

         根据县局2024年秋季报名招生工作通知,结合2024年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网报结果及各小学前期资料审核结果,现对我校网报学生资料审核作出如下安排,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依据学生网报批次按时提交资料:

         一、资料审核时段: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8:00至8月21日(星期三)18:00开展线下资料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8月19日早上: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审核网报与毕业学校审核不一致的学生资料。

     (2)2024年8月20日8:00至12:00:审核城关镇西关小学网报与毕业学校审核一致的学生资料。

     (3)2024年8月20日13:00至18:00:审核秦源小学网报与毕业学校审核一致的学生资料。

     (4)2024年8月21日8:00至12:00:审核西大街小学网报与毕业学校审核一致的学生资料。

     (5)2024年8月21日13:00至18:00:审核北关明德小学、实验小学、恒大小学网报与毕业学校审核一致的学生资料。

        二、各批次需要资料说明

     (1)第一批次:需提供父母或直接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公安劳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及其他各类优抚人员身份、荣誉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县局审核证明。

     (2)第二批次: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批次: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亲缘关系证明。

     (4)第四批次: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拆迁证明材料。

     (5)第五批次: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第六批次: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第七批次: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居住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等。

     (8)第八批次: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学区居住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等居住及务工制式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户主、学生本人所在页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在同一页上)。

三、几点要求

       1、各位家长依据在报名平台网报的批次,真实、准确提供相应批次的资料。

       2、各位家长及时关注学校资料审核公告及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识别公告中的二维码明确审核资料时间,按时到校审核资料,不得提前或推后。

       3、凡在线下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移交有关线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陇县崇文中学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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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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