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厦中学德育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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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瑶厦校区2024年秋季七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创建于2024-08-28 阅读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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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6号)、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及县教体局《遂川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实行“阳光分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瑶厦校区“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阳光分班”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

       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爱龙

       副组长:钟卫平、何梅英      

      组    员:李兵、林章明、蒋智用、李军华、谢春香、郭国生

       2.成立“阳光分班”工作监察组

       组    长:局领导

      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挂片股室、责任督学、家长等

      学生家长代表:原就读小学学生家长5人

      教师代表:袁兴帧、彭永明、曾庆远

       3.相关处室分工

      校长室成员:负责整个分班工作的监督巡查。

      德育工作处:负责学生阳光分班(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七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同时负责维持好“阳光分班”工作良好秩序。

      教育教研处:负责七年级语、数、英学科教师抽签分班工作的实施及最终班级号的确定。

      教师发展处:负责分班过程中现场录音录像、存档、接待、宣传以及会场布置等。

      总务处:负责“阳光分班”工作的后勤保障。 

      三、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秋季学期起,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瑶厦校区起始年级(七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进行“阳光分班”工作。

       四、实施原则

      1.均衡原则。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均衡。

     2.公开原则。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随机原则。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等,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面试、测评等。

      4.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五、七年级学生基本情况及教师情况

     2024级七年级新生预计人数620人左右,男女比例相对较均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计划分13个班。

     2024级七年级新生将安排13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有一定教学经验的老师担任班主任工作。任课教师团队(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双随机”原则。

       六、分班时间 

       2024年8月30日上午

       七、分班程序

      根据学校实际七年级新生的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按照人数均衡、性别均衡、综合素质均衡、教师均衡等原则,利用计算机用分班软件进行随机编班,整个过程全程录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合并、减少教学班或重新分班。各类班级不超班额,师资、学生搭配均衡;随机抽签,过程公开透明;名单公示后,教师、学生均不能调整。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七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要虚心、主动听取群众建议和意见,对于“多胞胎”学生家庭,可自愿在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公示期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捆绑式放在一个班级参与随机分配。

     (一)按时报到的学生

      1.责任督学或局机关挂点股室干部、家长代表(随机抽取)、教师代表全程参与分班工作。 

       2.按照教师均衡配备原则确定七年级教师团队,现场公示各任课教师,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参与抽签决定班级。 

      3.实行现场电脑分班,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确保各班成绩均衡、人数均衡、性别均衡。

       4.学生分班和教师安排确定后,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对分班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按分班结果,逐班打印学生和教师名单(一式 4 份),学校领导、班主任、家长代表在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教体局和学校各存档一份,另一份张榜公示。存档的 3 份分班结果,需用档案袋密封,参与人员需在档案袋袋口骑缝签字确认。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或局机关挂点股室干部、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 公正、公开,影像资料学校留档备查。

    (二)未能按时报到的学生根据各班级班额情况,优先安排到班额最小的班级,若出现最小班额班级数多于1个,抽签确定班级,人数超过1人时,可先抽顺序签,再抽班级签,由此决定该生的班级归属。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行“阳光分班”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正在开展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瑶厦校区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结合有关要求,认真对待、周密部署,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本校“阳光分班”相关工作。

    (二)保护隐私,规范实施。“阳光分班”工作过程中,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瑶厦校区保护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分班结果公示内容不包含学生及家长敏感信息。凡有教职工子女和直系亲属在本校就读的,实行回避,一律不得参与或干扰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引导,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严肃问责。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瑶厦校区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公开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分班结果和咨询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新生按时入学和社会秩序稳定。    



     遂川县泉江中学教育集团

                      瑶厦校区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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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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