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第八小学师德师风

公开承诺书

灵山县第八小学
创建于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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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人士:为深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文明从教、廉洁从教、规范从教的职业素养,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持续扎实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我们公开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场合中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年成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或负面消极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五、关心爱护学生真心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克服简单粗暴、歧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六、加强安全防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当学校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应主动作为,不得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收受索要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向学生推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图书报刊、教辅材料,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擅自从事、参与校外营利性活动或兼职兼薪行为。

我们诚恳欢迎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内容进行监督,通过学校举报电话反映合理诉求。 

   举报电话: 0777-692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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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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