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我校于2024年10月8日组织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活动——2024年马铃乡中心完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诗文朗诵比赛。本次活动旨在深化同学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十五年辉煌历史的理解,通过诗歌朗诵这一艺术形式,培养同学们的爱国情感,让同学们在朗诵中感受历史的厚重与时代的辉煌,从而激发同学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通过诗歌的韵律与情感,能更深刻地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活动开场,在热烈的掌声中,学校领导及各位评委老师依次就坐。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分别来自马铃乡中心完小、马铃乡谷增小学、马铃乡凯坝小学。此次活动的评委由马铃乡中心幼儿园两位老师、马铃乡谷增小学大队辅导员、马铃乡凯坝小学大队辅导员担任。




紧接着,可爱的少先队员代表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上台,为莅临活动现场的领导们庄重地佩戴鲜艳的红领巾。那一抹抹鲜艳的红色在胸前飘扬,象征着传承与希望。


随后,庄严的升国旗仪式隆重举行。护旗手们英姿飒爽,迈着坚定的步伐护送国旗走向升旗台。在激昂的国歌声中,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眼神中充满了对祖国的崇敬与热爱。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同福为活动致词。他强调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出国庆诗文朗诵活动不仅是对祖国母亲的深情献礼,更是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他鼓励同学们通过诗文朗诵,感受祖国的伟大和壮丽,激发内心的爱国热情,努力学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致词结束后,隆重的迎国庆诗文朗诵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依次登台表演。他们用饱满的热情、激昂的语调,朗诵了一首首经典的爱国诗文。


节目开场,二(2)班的同学们以《我们在路上》拉开了序幕。他们用稚嫩却坚定的声音,传达出少年们在成长道路上勇敢前行、追逐梦想的决心。那清脆的童声仿佛在告诉大家,无论前方有多少困难,他们都将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三1班的同学用《灯火里的中国》告诉我们,我们一直在路上,追寻着心中的梦想。而在这梦想的旅途中,有一个地方始终闪耀着温暖的光芒。


四(1)班的同学们用激昂的声音诠释中华少年的风采,正如他们的节目《中华少年》一样,意气风发!


六(2)班的同学们带来《青春中国》。用诗歌赞美青春中国,赞美我们共同的家园。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一(2)班的小朋友们也带着对祖国的热爱,为我们带来《我和我的祖国》。


强国有我,少年担当。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更应肩负起强国的使命,五(2)班的同学为我们带来《强国有我少年担当》。


四(2)班的《我心中的祖国》,从不同的角度描绘了每个人心中对祖国的独特情感。同学们用细腻的语言,表达了对祖国的热爱、赞美和祝福。


二(1)班的《红色的童话》,带领我们走进了那段红色的历史。孩子们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红色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革命先辈们的英勇无畏和无私奉献。


五(1)班的《我的祖国》,倾诉着对祖国母亲的热爱之情。同学们用深情的朗诵,赞美了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


六(1)班的《穿越时空的对话》,通过独特的创意,带领我们穿越时空,体会到了革命先辈的不易。同学们与历史人物的对话,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祖国的革命历程。


一(1)班的《彩色的中国》,为我们展现了祖国的绚丽多彩。小朋友们用天真烂漫的声音,描绘出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中国。


谷增小学带来的《万疆》,让我们感受到了祖国的广袤疆土和壮丽山河。那悠扬的旋律和深情的朗诵,让人仿佛置身于祖国的大好河山之中。


凯坝小学的《大写的中国》,用朗诵书写了祖国的壮丽篇章。同学们用豪迈的气势,赞美了祖国的伟大和辉煌。


最后,马铃乡中心完小教师带来的《放飞中国梦》,将整个节目推向了高潮。老师们用激情澎湃的朗诵,表达了对祖国的美好祝愿和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他们的朗诵充满了力量,激励着每一个人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 颁奖典礼


经过激烈的角逐,活动最后颁发了诗歌朗诵的荣誉奖项。评委老师们根据各班级的表现,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参与奖。
学校领导为获奖班级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对他们的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肯定。


优秀奖:五1班,二2班。


三等奖:五2班,四1班,一1班。


二等奖:六2班,四2班,一2班。


一等奖:三1班,六1班,二1班。


参与奖:马铃乡谷增小学、马铃乡凯坝小学。


最后,全体表演人员合影留念。


此次朗诵节目,不仅丰富了师生们的校园文化生活,更激发了大家的爱国热情。从低年级的小朋友到高年级的同学,再到老师们,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声音,表达了对祖国的深深热爱和赞美之情。这场朗诵节目,是一次心灵的洗礼,是一次爱国的教育,更是一次对祖国的深情告白。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师生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图片来源:王梅、杨雪梅
编辑:杨雪梅
一审:兰维亮
二审:韩辉
三审:吴同福
签发:吴同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