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县城建中心开展鸡鸭窝棚专项清理行动,助推城区“安全”“颜值”双提升。



在拆除违章鸡鸭窝棚前,县城建中心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然而,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任何行动。2024年10月12日县城建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0余名,执法车辆1辆,拆除苏区广场后面鸡鸭窝棚20余处,拆除面积400余平方米。在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了整个拆除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此次拆除不仅有效遏制了私搭乱建和违规饲养家禽行为的蔓延势头,也为其他潜在的违法者敲响了警钟。



下一步,县城建中心将继续深化城市内部的违建整治工作,加大巡查拆除力度,为居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区品质,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普法宣传:
《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一条公民应当遵守下列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
(四)不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种植蔬菜等农作物;


编辑:邓华平
初审:沈立智
终审: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