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通知》(琼燃专办函〔2024〕16号)及东方市城镇燃气专班工作要求,我局10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工作。出动检查人员46人,检查供气站4家,燃气具店58家,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供气站安全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燃气灶安全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燃气具店安全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东方市用气安全。
根据《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通知》(琼燃专办函〔2024〕16号)及东方市城镇燃气专班工作要求,我局10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工作。出动检查人员46人,检查供气站4家,燃气具店58家,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供气站安全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燃气灶安全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燃气具店安全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东方市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