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体学生及家长:
大家好!作为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孩子们的安全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希望家长能够与我们共同携手,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每一位同学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阜新县公安交警、圣科实验学校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请牢记以下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为孩子们第一任也是最重要的“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孩子,请家长们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禁止本人和孩子乘坐“三无”车辆(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资格车辆)上下学;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及车况较差等车辆;不坐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电动车上牌照,骑行时家长要按照要求佩戴头盔。
3、家长使用汽车接送孩子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和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上车后提醒系好安全带。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不闯红灯、不超员、不逆行。
4、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应主动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不要在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违法停车,不要占用人行道接送学生,避免因造成道路交通拥堵导致秩序混乱而危及学生的出行安全;停车时要顺向停一排。
5、按照学校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接孩子,不要早到:最好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校,如特殊原因早到,请不要到学校周围逗留。
6、为杜绝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和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禁止学生及家长购买校外小商贩不健康食品。
希望通过这封信,能够增强家长和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让我们警、校、民同携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阜新县圣科实验学校
阜新县圣科实验高中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