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邯郸市永年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佩山,副主任牛润美、苏彦忠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唐伟强,区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李启洲,区监委四级调研员梁建民,区法院副院长冯志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维中列席会议,有关区直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佩山主持。按照会议议程,第一议题学了习近平对社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最后,郑佩山主任作了讲话。
郑佩山强调,一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主体,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压实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三要提升建议办理质效,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区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要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充分把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依法办案,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又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彦忠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区财政局局长焦波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波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办主任李永刚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关于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双联”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维中同志作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邯郸市永年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20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武志崇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界河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张利民同志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志崇同志的区法院大北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晓静同志的区法院界河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一晖同志的区法院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