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不仅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同时还制约着我们的行为习惯。只有人人懂法、守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2024年11月21日上午,东方市民族中学开展了法治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我校法治副校长李其健(东海派出所民警)为同学们进行法治教育宣讲。
校园欺凌包括行为欺凌、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行为欺凌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行为欺凌主要指以暴力手段对被侵害者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侵害,它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等。语言暴力主要指通过语言对精神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如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行为。心理暴力主要指通过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精神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行驶。如恐吓、侮辱、歧视、排斥等。
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不崇拜暴力文化,不参与校园暴力。
遭遇校园暴力时如何应对呢?
1.如果对方求财,要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如果对方不是求财,要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找机会逃跑。如果无法逃脱,就向对方求饶,以减少人身伤害。
2.在身体受到暴力伤害时,要双手抱头,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
3.当自己或发现他人遭受校园暴力时,不要害怕、顾虑,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你的恐惧和沉默只会助长校园暴力之风,令更多的同学受到伤害。
知法于心,守法于行。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不仅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勇敢地向校园暴力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