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护苗 助力成长 南京市检察院关工委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栖霞区检察院2017年在全省首创“法治班主任”,2023年,市检察院关工委与栖霞区检察院合作将“法治班主任”工作予以深化、拓展,升级为“五老法治辅导员”品牌。
南京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首创“法治班主任”“法治副园长”模式栖霞区教育局与栖霞区检察院、关工委共建合作,2019年在全省首创了“法治班主任”工作的新举措,是“法治副校长”制度的深化和创新。检校共建话情长 关爱下代永不忘 ——伯乐中学开展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工作推进会
点亮灯塔,栖霞检察“法治班主任”零距离关爱【重磅】全市检察机关“法治班主任”推进会在栖霞区检察院召开为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2019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班主任”推进会在栖霞区检察院召开。党建聚力增动能——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党支部先进事迹4名退休干部担任“五老”法治辅导员,积极参与、协助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进行专题授课,通过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方法手段,提高了教育实效。
南京栖霞区检察院推出“法治班主任”工作品牌,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途径栖霞区检察院于2016年底至2017年初,多次专题研究校园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法治班主任”这一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模式,旨在把各项活动由宏观推向微观,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向前延伸,把“远山的呼唤”转变为面对面的交流,实现关爱工作“零距离”。
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参加指导栖霞区检察院“法治班主任·校园服务日”活动2019年11月14日,全市主题教育基层党支部观测点、栖霞区检察院“法治班主任·校园服务日”活动走进燕子矶初级中学,通过开展“三听两问”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体现在法治进校园中,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副组长邱海军,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皮军、省委党史工办机关纪委副书记李春江,市委主题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施军,市委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张映芳及指导组成员全程指导。
同在蓝天下 民法伴我行——邗江法院组织“五老”法治辅导员进校园活动为进一步弘扬“五老”精神,扎实推进“银发生辉”“银耀天平”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传帮带作用,以法律知识、法治教育护航新时代少年健康成长、逐步成才,2022年5月23日,邗江法院组织“五老”法治辅导员走进邗江实验学校蒋王校区,为800余名学生进行《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辅导授课。扬州市邗江区全区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五老”法治辅导员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五老工作室巡礼】菏泽市牡丹区庆慧法治“五老”工作室
辅导员丨“五老”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与探索“五老”在思政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将“五老”更好的融入高校思政工作,是值得探讨的问题,通过分析“五老”在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意义,研究“五老”在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对策,以期实现“五老”助推高校思政工作的良好效果。【通知公告】浙江省关工委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作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