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高德厚:罗豪才的法治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科建立120周年这篇文章是关于罗豪才先生的法治人生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
1. 背景介绍:
• 罗豪才先生1934年出生于新加坡,曾因参与反殖民、争独立的学生运动被捕,后被驱逐出境回到中国。
• 1956年参加高考,原计划报考物理专业,后因体检未通过改学法律,从此与法律结缘。
2. 学术生涯:
• 1960年,罗豪才提前一年于北京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开始了他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生涯。
• 在“文革”期间,法学研究受限,但他依然坚持读书、学习和思考。
3. 教学与著作:
• 1979年,罗豪才为北大政治系学生开设“西方国家司法制度”课程,并与他人合著《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对西方国家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
• 他还参与编写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对改革开放后的宪法学者和研究者产生了深远影响。
4. 国际合作与交流:
• 1984年,罗豪才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回国后推动国内外法学教育合作。
• 他担任“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中方执行主席,推动中美法学教育交流。
5. 行政管理:
• 1986年,罗豪才任北大副校长,主管外事,为学校筹集资金,推动了光华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和图书馆的建立。
6. 法治建设贡献:
• 罗豪才参与了《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工作,推动了“民告官”时代的开启。
• 他还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推动了行政诉讼制度的重大突破。
7. 政治与社会活动:
• 罗豪才当选致公党中央主席和全国政协副主席,推动解决华侨农场问题,维护侨权侨益。
• 他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海峡两岸交流合作。
8. 人权事业:
• 2007年,罗豪才当选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推动“北京人权论坛”的创立,普及人权知识。
9. 学术研究与理论贡献:
• 罗豪才倡导和推动软法研究,发表了一系列开创性文章和专著,推动成立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
10. 个人品质与追求:
• 罗豪才一生追求“为了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展现了他坚定的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文章通过回顾罗豪才先生的生平和贡献,展现了他在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权利与权力的平衡”论是由罗豪才教授提出的一种行政法理论,其核心思想在于实现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以下是该理论的几个要点:
1. 理论背景与核心命题:
• 罗豪才教授在1986年的一次会议上提出,行政法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保证行政有效合法的行使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0^]。
• 平衡论主张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法关系,二者之间从对立到统一、从不平衡到平衡的矛盾运动过程,构成了行政法发展的历史[^1^]。
2. 价值论与方法论:
• 平衡论不仅是方法论,更是价值论。它强调为了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需要对强势的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对个人权利的保障[^2^]。
3. 理论内涵:
• 平衡论主张引入关系视角,取代“管理论”和“控权论”的权力中心视角,凸显个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3^]。
4. 实现平衡的机制:
• 平衡论认为实现动态平衡的机制包括激励、制约和协商三个部分。激励相当于油门,让行政权力有效运行;制约相当于刹车,防止权力滥用;协商则是双方沟通合作的过程[^4^]。
5. 法治国的精神气质:
• 平衡论体现了关于国家和宪法的目的理性,契合了现代“法治国”的精神气质。它强调基本权利和分权,以确保国家力量不偏离保护基本权利的国家目的[^5^]。
6.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 罗豪才教授倡导的平衡论,主张从国家与人民、权利与权力的关系视角展开对宪法、行政法的研究,这一“关系视角”超越了“国家中心”视角,逼近了公法学理论背后的政治哲学之核心问题[^6^]。
“权利与权力的平衡”论深刻影响了中国行政法学界,引发了关于宪法和行政法基本价值体系的学术大讨论,对中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罗豪才:加强软法研究 推动法治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软法之治——访著名法学家罗豪才教授罗豪才教授倡导的“软法”理论与实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软法的概念:
• 软法是指那些不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规范,它们由部分国家法规范与全部社会法规范共同构成[^0^]。
软法规范主要借助商谈沟通,成为后现代治理秩序的重要动力[^1^]。
2. 软法的形态:
• 软法的三种基本形态包括:国家法中的柔性规范、政治组织创制的自律规范和社会共同体创制的自治性规范[^2^]。
3. 软法的作用与功能:
• 软法在公共治理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硬法无法全面覆盖的领域,软法能够填补治理的空白和无力[^3^]。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对于推动法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4^]。
4. 软法与中国公法领域:
• 中国公法领域软法的兴起及其背景被罗豪才教授深入解析,软法的产生与发展与中国社会转型和公共治理的需求紧密相关[^5^]。
5. 软法的道德维度:
• 软法与道德的关系也是罗豪才教授研究的重点之一,探讨了道德软法化的可能性和界限[^6^]。
6. 软法在实践中的发展:
• 罗豪才教授对软法在实践中的发展进行了介绍,主要探讨了软法与公共政策、社团规章、乡规民约等的关系[^7^]。
7. 软法的理论与实践书籍:
• 罗豪才教授主编的《软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系统介绍了软法的概念、构造与功能,以及软法在实践中的发展,对于系统了解软法的知识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8^]。
罗豪才教授的软法理论与实践,不仅在理论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而且在实践中也推动了软法的发展和应用,对于理解现代法治体系中的软法治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