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8日晚20时许,华侨经济区十队在队部协商议事室召开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就关于建立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意识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协商议案展开协商,会议由十队支部书记陈进荣主持。
会议逐项达成了以下协商内容:一是由各队干部在所在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知识,凝聚起签订合同是农户权利与是义务的意识;二是制订并出台《东方市华侨农场关于督促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通告》,细化实化约束性措施,加强队规民约的引领作用;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示范带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四、场部镇墟范围外的土地均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范围由环境国土建设办负责解释; 五、国家或市里征收土地,签订合同户按照市补偿标准进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未签订合同户地上附着物农场可视情少作或不作补偿;六、未签订合同户起土地纷争,农场均不予支持,同时有权收回土地且不作任何补偿;七、自《通知》之日起3个月时间内,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户请于期限内补签,否则,将视为抢占农场土地行为,农场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十队协商会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17人参会本次协商会,华侨经济区政协联络工作站参与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