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各设区市政法系统关工委,省政法各单位关工委:
为进一步夯实政法关工基层组织基础,推进基层政法关工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政法委《江苏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摆上重要位置
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是指导、组织、协调乡镇(街道)政法关工工作、协调指导基层政法各关工站工作的基层政法系统关工组织,是政法系统关工委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是确保政法关工工作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措施,是紧贴基层实际抓实政法关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奉献在基层一线政法老同志的客观需要,对于凝聚基层关工力量形成整体活力、促进推动基层关工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全省各级政法系统关工委重视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发展,按照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关于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推进,勇于开拓创新,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有了很大发展,政法关工基层工作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加强。为进一步强化政法关工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促进推动政法关工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各地各部门政法关工委要更加充分的认识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全面建设,把政法关工基层基础打得更加扎实。
二、把握总体要求
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面对面服务青少年成长需要,聚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基层重点工作,把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成为政法关工工作的一线枢纽,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整体统筹协调顺畅,“五老”作用发挥充分,制度机制完善配套,队伍管理规范有序,重点工作富有成效。
三、规范组织运行
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必须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领导,落实“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政法委员分工负责开展工作,接受县(市、区)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名。主任可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或其他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政法老同志担任,副主任可由政法老同志和相关在职同志担任,也可由乡镇(街道)辖区内各政法关工站主要领导兼任。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组建一支与本乡镇(街道)基层政法关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法“五老”队伍,组织动员各方面热心政法关工工作的同志参加政法关工工作。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指导和统筹协调人民法庭、检察工作室、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司法所等基层关工站工作,根据基层政法关工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辖区内基层政法关工工作力量。县(市、区)政法各单位关工委应动员组织政法“五老”参加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应为到基层参加政法关工工作的“五老”提供工作条件和良好服务。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还应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乡镇(街道)关工委,联合联动民政、妇联、共青团组织和辖区内中小学、社区以及驻辖区单位,共同开展基层政法关工工作。
四、落实工作任务
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任务:
1、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因地制宜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组织实施结对帮教活动,协同基层综合治理中心、城乡社区网格,全面排查掌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结对帮教,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失足和不良行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协调开展特殊未成年人救助。
4、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推进基础建设、源头预防、齐抓共管,促进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村)网格化管理。
5、组织参与社会文化环境监督,助力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6、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贯彻,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7、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在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的指导下,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子女开展结对帮扶。
8、组织开展预防社区青少年吸毒工作,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帮助染毒青少年回归融入社会。
9、完成乡镇(街道)党委、县(市、区)政法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抓基层、强基础是政法关工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是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各级政法关工委的共同责任。设区市政法系统关工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政策制度层面帮助协调解决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建设中的问题。县(市、区)政法系统关工委要强化分类指导,逐乡逐镇帮助解决组建和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要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和政法“五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安排、信息排查分析、队伍管理培训等工作制度,根据本乡镇(街道)实际情况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办公场所原则上设在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也可以作为政法综治中心的组成部分。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乡镇(街道)政法系统关工委的经费等工作保障由乡镇(街道)予以保障。
江苏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