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司法局渭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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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以案普法〕“套路贷”借千元要还上百万!怎么办?


创建于01-02 阅读2696

播下一粒法治    收获一片和谐

【典型案例】

      校园“套路贷”犯罪团伙伪装成民间借贷,隐藏于大学城附近,大学生李某深受其害。李某曾借款4000元,逾期无力偿还,之后被要求清偿8000元,8000元再还不上,就介绍另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给李某签订1.6万元甚至是2万元、3万元的借条。借条一次次不断“叠加”,就这样,利滚利,李某最后要偿还100多万元!欲哭无泪的李某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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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本案中,李某经历的借贷情况属于校园“套路贷”。校园套路贷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时,通常以利诱方式寻找目标,通过签订翻倍还款借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制造逾期、认定违约等套路,一步步让受害人深陷其中,因此仅凭借款人一己之力很难摆脱“套路贷”。对此,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李某可以拒绝超额还贷,并根据当地市场利率确定利息。需要提醒大家的 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面对“套路贷”,像李某一样的受害人应当选择报警并寻求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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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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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 “套路贷”频发,它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规避法律法规,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甚至延伸至校园。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强金融诈骗防范意识和能力,树立正确消费观,减少自身及家庭的财产损失,远离校园“套路贷”,规避其带来的风险,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秦都区司法局渭阳西路司法所

第九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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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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