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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以案普法〕夫妻离婚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法院这样判!

创建于01-20 阅读2490

播下一粒法治    收获一片和谐

【典型案例】

       小红女士与小强先生婚后育有两女儿,两女儿自出生后,备受家人的喜爱。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孩子们几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保管。截至2024年底,两女儿的压岁钱共计20余万元。2025年1月,小红和小强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两女儿的抚养权并请求法院分割两女儿的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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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小红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对二人要求分割两女儿压岁钱的请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存款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小红、小强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经法院调解,小红和小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离婚,两女儿由小强抚养,小红按期支付抚养费,两女儿的20余万元压岁钱由小强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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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9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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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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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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