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切莫放松警惕,心存侥幸。现公布一批黄柏乡违规野外用火警示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案例一】
2023年,黄柏村村民徐某某在黄柏村双木丘自己的稻田里烧秸秆被护林员发现,乡政府紧急组织综合执法人员和乡消防队到现场灭火。事后乡综合执法队对徐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并写下保证书。
【案例二】
2022年,胡家村廖家组村民余某某在黄柏乡胡家村廖家苗坞塘自己稻田里烧枯草,被乡综合执法队防火巡逻时发现,并立即到现场将火打灭。事后乡综合执法队队余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要求余某某在胡家村义务宣传森林防火一周。
【案例三】
2022年,尚和村大湖江组村民蒋某某在黄柏乡尚和村大湖江组杨坞畈自己稻田里烧秸秆,被乡综合执法队防火巡逻时发现,并立即到现场将火打灭。事后乡综合执法队队蒋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一起起典型的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每个人应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面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进入山林不带易燃可燃物品,杜绝侥幸心理,做好防火措施,有效防止山林草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森林防火“五个严禁”】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 森林防火“五个不烧”】
一是监管责任人不到场不烧;
二是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不烧;
三是三级风以上(含三级)天气不烧;
四是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
五是扑火力量不到位不烧。
【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乡村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它的安全和美丽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丽的乡村环境,让绿水青山成为永恒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