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合法权益,开展法治教育——孝陵卫派出所关爱工作站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工作

南京政法系统关工动态
创建于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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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春节小长假最后一个节日,孝陵卫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副站长丁从亮,接到中山陵派出所值班民警田新胜电话,要求前往派出所担任“合适成年人”,参加一起外地 未成年人游客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当事人汤松某,17岁,壮族,户籍所在地:广西柳州柳城县,东泉镇,雷溏村,现就读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同行同学魏某平、魏某安(双胞胎),当日下午,四人在中山陵音乐台附近游玩,与骑电动车带人做生意的骑手发生纠纷,骑车人邵斌,男,52岁,安徽亳州人,目前暂住孝陵卫钟灵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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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起源是对方想拉客,问汤某到哪里,汤某不想坐他车,就讲去北京,骑车人邵斌不高兴,认为汤某故意戏弄他,因此抓住汤某,双方就此厮打了起来,导致双方都有轻微伤,汤某眼镜坏了,腿、手、鼻有擦伤,共需费用749元;邵斌腿部、手部有擦伤、耳部耳鸣,损失,医药费850元。由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经调解,双方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批评教育,达成协议,双方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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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长丁从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认真履行担任“合适成年人”职责,保障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的同时,向汤某进行法治宣传,“遵纪守法是新时代青少年的基本要求,希望以此为戒,认真接受教训,走好今后人生路”。汤某表示感谢,“一定听从您的教诲,保障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孝陵卫派出所供稿)


编辑人:经  鼎

审核人:李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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