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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如何处理?后果很严重!

月望乡
创建于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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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党员、公职人员肩负着特殊政治职责,理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倘若在工作生活中法治观念淡薄,不按纪律规矩、法律干事,失去法度的控制,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不仅会对自己的工作生活带来危害或灾难,而且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危害,必将受到纪律、法律的追究。

今天,请大家“拎起耳朵,睁开眼睛”,听一听、看一看党员、公职人员酒驾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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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危害有多大?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为什么要受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值得一提的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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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方面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发布)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12月29日公布,2024年3月1日施行)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2023年12月13日印发,2023年12月28日施行)

第四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2024年8月1日发布)

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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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纪律方面的规定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19日发布,2024年1月1日施行)

第三十条第一款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6月20日公布,2020年7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11月6日发布)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纪委监委在审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案件时,是不是只需要按照其所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处罚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就行了?


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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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在此类“四风”问题的酒驾行为

在审核处理时应当合并处理

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

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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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供稿:乡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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