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经营户:
为有序管理万星广场周边市容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现发出通告如下:
一、万星广场周边人行道、消防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边等公共区域禁止摆摊设点,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即日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自行整改,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的应当立即自行清理并恢复原状;
三、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宁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依规处理,对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宁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11日
举报电话:0598-6605358(宁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0598-6824531(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罗炜
初审:郑卫平
终审:蒋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