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顺利完成学前教育,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教育资助政策。现将这些政策介绍给您,并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

01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在园幼儿。




02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困难家庭保教费优惠政策

01 资助对象
自2024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幼儿。补助对象包括: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02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三、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01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02 资助标准
750元/生·学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照250天计算)




四、申请流程

1.学生(幼儿家长)向所在班级(与班主任联系对接)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幼儿园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为普惠性政策,不用提交任何材料。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请您相信,求学路上的困难是暂时的,有党和政府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我区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有孩子的奋发图强,他们的将来一定会前途光明、学有所成!
编辑:田余
一审:田余
二审:殷建军
三审: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