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添佳绩!永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入选《河北省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汇编》

永年司法
创建于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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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司法厅印发了《河北省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汇编——法律援助典型案例50篇》,永年区司法局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成功入选。

孤证不能定案

强制猥亵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两罪“辩”为一罪

指派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河北久恒律师事务所

承 办 人 :赵娟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0日,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犯强制猥亵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向该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22年9月5日凌晨0时许,在一家足道大厅,被告人张某酒后在该大厅一楼吧台内,强行对被害人田某进行强吻、扣摸下体,并将田某的衣服撕坏。在此过程中,张某将田某的苹果Pro13-Max手机摔坏,并对田某进行殴打。经物价鉴定,田某被毁坏的手机价值为7079元。

被告人张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规定,2023年12月1日,人民法院通知永年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提供辩护。援助中心指派河北久恒律师事务所赵娟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过程】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反复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多次会见被告人张某,与张某详细核实案件经过,向张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强制猥亵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定性和量刑幅度等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张某明确否认对被害人田某存在强制猥亵的事实和主观意图。张某说,他与被害人系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当天是被害人打电话让他过去谈金钱纠纷的事,见面后双方因"出轨""金钱"纠纷发生推搡行为,推搡过程中导致被害人衣服被撕坏,他没有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援助律师细心听取张某陈述的事实部分后,结合案卷证据材料,认为张某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经与张某充分沟通后,援助律师确定了为张某做强制猥亵罪无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罪轻的辩护思路。

2023年12月8日,该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援助律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强制猥亵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某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理由如下:1.被告人张某主观上不存在性刺激的目的。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田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谈对象三年有余,二人是因金钱、出轨、分手而争吵,张某不存在强制猥亵的主观故意。2.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张某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田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监控视频只能证明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田某双方之间发生推搡,并不能证明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田某进行了强吻、扣摸下体等行为。3.本案中能证明被告人张某构成犯罪的,仅有被害人田某的陈述,被告人始终否认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证人漆某、覃某的证言,只说明了被告人和被害人二人之间发生争吵,并没有看到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其他证据也不能证明猥亵事实,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上三点足以证明张某强制猥亵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作出张某强制猥亵罪不能成立的判决。

二、对起诉书指控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名无异议,但被告人张某具有如下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1.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2.张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3.张某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自愿认罪悔罪,可以从宽处罚。4.犯罪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援助律师建议对被告人张某适用缓刑。

2023年12月18日,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强制猥亵罪不予认定。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援助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典型案例。案例中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涉嫌强制猥亵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两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明被告人张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的证据仅有被害人田某的陈述。被害人的陈述虽然是证据的一种,但是单凭被害人陈述是无法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还需被告人有罪供述、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等其他证据来佐证。本案中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及庭审时均否认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证人证言也仅能证实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田某发生争执、冲突,证明不了被告人猥亵被害人,其他证据也不能证明猥亵事实。

援助律师正是从证据材料入手,综合运用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以及证据规则、证明标准等知识,抓住案件关键点进行辩护,最终使得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援助律师坚持从维护被告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梳理本案矛盾点与整理证据相互印证的程度,展现了援助律师较高的专业能力以及法律援助制度对于实现个案公平正义的重大作用。

       此荣誉是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一直以来,永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今后,永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为更多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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