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共建友善校园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七中学
创建于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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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春的校园里,每一张笑脸都应被温柔以待,每一个梦想都应自由绽放。3月10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七中学四楼多功能厅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 “拒绝欺凌,共建友善校园” 主题教育活动,为七八年级师生带来了一场守护校园安全的及时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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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新疆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魁静老师为拒绝校园欺凌注入强大助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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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同学们先是清晰认识校园欺凌,明确其定义与表象;再了解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隐蔽性、力量不均衡性等特点;还明白了肢体、语言、社交、网络欺凌等种类。预防层面,强调从自我约束、友善待人做起。面对欺凌,同学们要学到冷静应对、示弱拖延等自我保护技巧。最后,老师鼓励大家别怕,遭遇欺凌时,学校、家庭、12355热线都是坚实依靠,要勇敢寻求帮助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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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入了解了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产生原因和严重后果。从言语上的恶语相向、嘲笑讥讽,到行为上的推搡殴打、孤立排挤,每一种欺凌行为都被清晰解读。同学们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时而露出惊讶的神情,时而陷入沉思,在一个个真实故事中,大家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从模糊走向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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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活动的互动环节,出现了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老师创新地引导同学们用人体雕塑的方式,展现遭受校园欺凌的画面。同学们积极参与,用身体动作与姿态构建场景。有的同学蜷缩身体、满脸惊恐,模拟被欺凌者无助模样;有的则做出推搡、凶狠的动作,扮演欺凌者。通过这种直观的形式,大家仿佛置身真实场景,深刻体会到被欺凌者的痛苦与恐惧,更深刻地理解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 ,也让 “拒绝欺凌” 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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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同学们还深入解读了校园欺凌有关法律法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细致条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针对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涉及的治安处罚规定,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严重校园欺凌行为定罪量刑的准则。让同学们清楚认识到,校园欺凌绝非小事,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这不仅是对欺凌者的警示,更是为每一位同学撑起了法律保护伞,让大家明白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法律是最坚实的后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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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领导也对本次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牟玉锟副校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校园应是充满阳光与关爱的地方,拒绝校园欺凌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友善的学习环境。”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意义深远,它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让同学们深刻明白,友善待人是校园生活的基本准则,拒绝欺凌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大家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才能让四十七中的校园真正成为充满爱与温暖的学习乐园。

      亲爱的家长们、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对校园欺凌说 “不”,让友善之花在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七中学的校园里绚烂绽放 !

—END—

图文编辑:刘慧  冯雅婷

一审一校:韩丽娟 

二审二校:牟玉锟

三审三校:周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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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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